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
中国教育学会
关于2007—2008年全国优质教育成果征集评选的通知
各级教育行政、教学研究、教育科研部门、各级各类学校:
为了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高洪、中央教科所副所长、课题指导专家田慧生、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、课题指导专家郭振有等领导在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、中国教育学会重点课题科研会上的讲话精神,活跃学术气氛,推进学术研究,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、中国教育学会及重点课题《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研究》总课题组决定开展2007—2008年全国优质教育成果评选活动。 一、评选内容:
(1)教育教学优秀论文;(2)教育叙事、教育反思、教师日志;(3)优质课教案、多媒体教学课件、课堂教学实况录像;(4)教育教学案例分析;(5)主题班、团、队会活动以及课本剧实况录像。(6) 校园文化建设的相关成果及实况录像(光盘),如:文艺演出、科技小发明小制作比赛、夏令营、联欢会、辩论会等。
二、成果报送:
1、各级教育行政、教研、科研部门和课题实验区应积极发动、广泛组织所属学校广大教师踊跃参与,并统一组织评选报送。无教育行政、教研、科研部门统一组织的,各级各类学校、教师也可自行组织、自我报送参评。对这些成果,组委会将与集体报送的同等对待。
2、参评作品报送时附申报表,视成果形式不同分别通过电子邮件(nlrzedu@163.com)或邮寄的方式递交。若无上网条件者可将申报表连同成果用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到: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南小街51号517室,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《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研究》总课题规划部刘政收,邮编:100010)。
3、每项参评成果收取评审、证书、邮寄等费用共80元。报送成果因质量水平差未能获奖的,评委会将把评审费的50%退还作者本人。评审费通过邮局用汇款单邮寄,地址同上。
4、报送材料一律不退,请参评者自留底稿。评委会对来稿有依法宣传、解释、处置权。
三、评选表彰:
1、对于各地报送的成果,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分类评审,评审将严格按照专家组制定的标准进行。
2、经评选确认的优秀成果将分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三个等级,颁发证书予以表彰,并在中国学校教育网(www.zgxxjy.cn)上公布。其中特别优秀的成果将给予特殊奖励。
3、设立优秀组织奖,以资奖励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。
四、成果展示:
1、对于获奖成果,将择优在《中国教育报》、中国教育电视台、中国学校教育网等多家媒体发表、播出、宣传报道,并分类结集出版系列光盘、文集。
2、本次获奖成果将被存入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、中国学校教育网教育资源库,并被推荐参加国际、国内教育博览会; 获奖作者将被存入上述单位的人才资源库,推荐参加国际、国内学术研讨会; 获奖单位将被确定为中国学校教育网(www.zgxxjy.cn)优质教育示范单位或实验单位,优先参加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与实验。
五、时间安排:
各地报送时间:2007年10月20日—2008年6月30日
未尽事宜,请直接与优质教育成果评选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南小街51号517室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《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研究》总课题规划部收
邮编:100010 联系人:刘政 Email:nlrzedu@163.com
电话:010-65283972 010-65280684 传 真: 010-65263109
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 中国教育学会
《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研究》总课题组规划部
2008年1月2日
附:2008年全国优质教育成果评选活动参评成果申报表
说明:1.此表复制有效。填好后与申报成果一并用电子邮件发送到:nlrzedu@163.com或邮寄到: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南小街51号517室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《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研究》总课题规划部,刘政收,邮编:100010。
2.“成果类别”按《通知》中的“评选内容”所列六项划分,只填序号。
3.成果形式”按“光盘”、“录像带”、“文字材料”等划分。
2008年全国优质教育成果评选活动参评成果申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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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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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送方式 |
□特快邮寄 □挂号邮寄
□E-mail □其它 |
参加省、地评审及获奖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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