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资者与管理者的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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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www.cmedu.com 2006年4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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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是构建民办学校领导体制的核心关系。目前,我国民办学校领导层构成的普遍现象是:投资者大多为企业家而非教育界人士,对办学及教育事务并不熟悉;管理者往往是当地教育界的“好手”,对企业管理并不在行。由于民办学校的投资者和管理者各自的行业背景不同,各自的价值取向存在一定的偏差,造成两者之间的关系处于紧张和不顺的状况,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民办学校的发展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想获得健康、持续、快速的发展,必须改善投资者与管理者的关系。其有效途径为:
价值取向上——投资者与管理者在价值取向方面要达成默契和一致,在资本的盈利性和教育的公益性之间寻求平衡。既不以盈利为目的,又应让投资者依法取得合理的回报,并能帮助管理者实现自身的价值,在利益分配上有所体现。
合作态度上——投资者和管理者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。人格上要相互尊重,彼此信任;情感上要相互关爱,鼎力支持;业务上要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;信息上要相互交流,加强沟通。
职责分工上——投资者和管理者在精诚协作的基础上应该明确分工、分权。校长和董事长应该找准定位,自觉到位,主动补位,不要越位,不准错位。
制度建设上——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行和校长切实全面负责,民办学校应该建立健全一系列配套制度。如校长考核评价制度、财务审计制度等,使投资者和管理者都能够在严格的制度框架内行事。即使二者之间产生了矛盾,也能通过相关制度来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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